6月25日,在国际禁毒日的前夕,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对被告人陈斌贩卖毒品案进行终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八万元。宣判后被告人陈斌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是永安首例因毒贩毒品被判处并执行死刑的案件。
被告人陈斌,男,1963年出生,广东省恩平市人。曾因犯强奸罪于1983年10月31日被福州铁路运输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90年5月24日刑满释放。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斌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795.95克,于2007年3月8日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新闻背景:2007年6月26日是第20个“国际禁毒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国际禁毒日”的由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管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向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提出了在今后的禁毒活动中开展综合治理的建议,并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同时,为了进一步引起各国、各地区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袭,与毒品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也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重大的国际禁毒会议,大会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这项建议被联合国采纳。同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