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市质监局安全监察员在对某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使用的一台型号为LHC0.3-0.7的锅炉(注册登记号为:锅闽GB0290)正在使用,现场检查其锅炉上的压力表和安全阀均超期未检,司炉人员无证操作,未建锅炉房管理制度等,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进一步查实,该台锅炉已于2005年11月7日向该局提出报停,之后却继续使用,属典型的“假报停,真使用”。安全监察员当即对该企业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送检、更换持证司炉工、健全锅炉房管理制度并经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