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来自四川省通江县的胡志明等8位农民工到永安市西洋某石料场为私营业主罗某打工。罗某均没有按时结算工资。当得知家中房屋在5·12汶川地震中受到毁坏后,农民工们更是心急如焚,多次找罗某本人,并到西洋镇党委、政府要求罗某支付拖欠的工钱43670元,准备回老家修缮在地震中被毁的房屋。罗某虽多次口头承诺给付,但均未兑现。
7月2日,农民工们无奈之下到永安法院西洋女子巡回法庭起诉。当天上午,西洋女子巡回法庭立即为农民工们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缓交全部诉讼费,同时立即驱车赶往石料场找到业主罗某,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双方于当天下午达成调解协议,罗某同意于7月6日一次性付清拖欠胡志明等人的工资43670元。
然而,罗某仍未按约给付工资款。7月7日,农民工们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在女子巡回法庭法官们的努力下,罗某终于在当日下午一次性付清了拖欠胡志明等人的工资款43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