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森林派出所民警陈启山和高先辉在辖区巡逻时,拦下一部集装厢车,发现车内装有十个杉木树头,检查没有木材运输证件,货主赖某花到贡川森林派出所接受民警询问。赖某花交待说:“树头是从本村阔窠垅山场运出来的,我有办理采挖许可证,为贪图蝇头小利,省金税,多赚些钱好过年,就没办理木材运输证件,谁知你们管得严,把我抓起来了,现在后悔也莫及。”
办案民警陈启山和高先辉经过调查,赖某花所交待的情况属实。有关部门鉴定这车杉木树头价值6000元。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没收树头并罚款600元、加上运输费等共处罚人民币8200元。
民警提醒:年末岁首,某些人想赚些钱过年就不顾法律铤而走险,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赖某花的案例就是一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