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1日上午6时许,在永安市五一桥市场买菜的中年妇女余某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掉了一个钱包,随即一位男青年上前将这个钱包拣起。这个拣钱人叫来一辆摩托车,让她一起到无人处分钱。谁知,正准备分钱的时候,那个丢了钱包的中年男子就赶到了并且追问他们有没有拣到钱包,拣钱人称没有,丢钱人要求余某把身上的现金和项链等全部拿出来看,看完之后将余某的现金和项链交给拣钱人,拣钱人把钱和项链放进余某的包里,又趁余某不注意时,把余的现金和项链取出,随后还把余的包塞到工棚的围墙外,当余某急着去拣包时,拣钱人和丢钱人都坐上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而余某非但没有分到钱,反而被骗现金3000元,5克余重的金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1000元)。
去年7月21日上午,妇女魏某正在永安市尼葛工业开发区一公交站台上等车,这时一辆摩托车从她的眼前驶过,摩托车驶过之后,地上出现了一个钱包,站台上一个看似憨厚的男青年随即走过去把钱包拣了起来,并约魏某一起到没有人的地方分钱。稍后,那个骑摩托的男子和另一位中年男子便赶来询问他们是否有拣到钱包,并且声称钱包里的钱是公司的,要魏某到他们的公司去做证明,同时约定给魏某2000元的误工费和双倍的银行利息。魏某信以为真,竟然坐着那位丢钱包人的摩托车到银行取出了自己存折里的104800元,交给了刚才拣钱包的男青年。让她没想到的是,钱一交到拣钱人的手上,三个男青年居然坐着摩托车跑了。
此后,这三人在清流县以同样的手段进行诈骗,连续几次均无人上当,反而被当地识破骗局的群众报警,警方将俩骗子抓获,另一人张某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