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5年,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89个,其中市直属医院4所,民营医院3所,中心卫生院2所, 乡镇卫生院 9所,门诊部 17 个,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所1所, 卫生学校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4所,厂矿、学校医务室44所,个体诊所30所,拥有病床总数848张, 其中县级690张,乡镇级158张,卫生工作人员691人, 其中卫技人员560人。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178人、初级职称 469人。全市拥有村卫生所229所,161名医护人员,其中中高级职称29人、大专以上30人,乡医320人。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7个,有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市第三医院、市第五医院(二级乙等)、市第六医院、防疫站、妇幼院、卫校。
2003年建立了120急救指挥中心,市直医院能开展的新项目有:头节镜下膝关节交叉韧带重建术、经腹腔镜行胆总管切开取石术、三叉神经痛感根离断术、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除术、尿道下裂阴囊反瓣I期成形术、输尿管癌根治术、脑血管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体外循环下心脏直视手术瓣膜置换的护理、强外周血管置入中心静脉导剧院管。
05年全市年门诊量42.42万人次,住院人数2.42万人次,床位使用率为92 %。
永安市卫生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省及上级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优化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鼓励、扶持个人和社会力量办医,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三) 依法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度。
(四) 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卫生标准,监管全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广告等市场行为。
(五)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母婴保健和农村卫生工作。
(六) 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 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和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八) 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统计、信息和市属医疗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定期发布医疗卫生信息。
(九) 根据国家及省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制订本市相应的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工作。
(十) 负责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 负责组织调研、负责起草市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文件及市合管办日常工作。
(十二)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安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计财科、医政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健康教育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